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传达中央环保督察组有关要求的通知》(冀环督联办[2018]12号)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行补充调整,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王克杰同志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东方同志担任综合协调组组长。
二、同时增设信访举报问题受理交办组、查办反馈组、责任追究组、宣传组。
(一)信访举报问题受理交办组
组 长:宋旭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刘振新 县环保局局长
王正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环保局抽调。
(二)查办反馈组
组 长:刘振新 县环保局局长
副 组 长:王正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环保局抽调。
(三)责任追究组
组 长:王永红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副 组 长:陈桂霞 县人社局局长
崔亚丽 县考核办主任
朱鹏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旭辉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抽调。
(四)宣传组
组 长:郭立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王正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代志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工作人员: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环保局、县电视台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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