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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高阳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29 15:47:0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传达中央环保督察组有关要求的通知》冀环督联办[2018]12号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行补充调整,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委常委、农工委书记王克杰同志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东方同志担任综合协调组组长。

二、同时增设信访举报问题受理交办组、查办反馈组、责任追究组、宣传组。

信访举报问题受理交办组

    宋旭涛  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刘振新  环保局局长

王正新  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政府办公室环保局抽调

(二)查办反馈组

    刘振新  环保局局长

  王正新  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环保局抽调

(三)责任追究组

    王永红  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陈桂霞  人社局局长

崔亚丽  考核办主任

朱鹏飞  公安局副局长

李旭辉  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监察委、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环保局抽调。

(四)宣传组

    郭立光  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正新  环保局副局长

代志伟  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工作人员委宣传部、政府办公环保局、电视台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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