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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7/27 11:24:3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全县各级人大代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时值保定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高阳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关键时期,就高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县委书记高怀军提出了最新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资源、强势推进,营造全民参与、齐创共建的浓厚氛围”。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在推进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特此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一、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我们要模范遵守《高阳人文明公约》《高阳人行为守则》,切实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说粗话脏话、乱穿马路、乱停车辆、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动,以实际行动彰显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二、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我们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摒弃低俗恶俗行为,崇尚勤俭节约,以崇德向善的共同行为,凝聚起积极向上的强大正能量。

    三、做弘扬文明的引领者。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建一份铮言、办一件实事、带一个群体、促一方工作。要利用好“人民群众代言人”身份,听取民言、汇聚民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动员引导群众理解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凝聚起强大的合力,打赢一场创城行动的决胜战役。

    四、做遵纪守法的示范者。我们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顺利实现。各位代表,倡议源于责任,参与彰显素质。让我们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常思使命,激发动力,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为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贡献人大代表磅礴力量!


高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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