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
申请条件:法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人
办理材料:
1、建筑部分竣工图一套;
2、实测竣工后带红线的地形图一套(包括CAD格式电子文档);
3、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认可通知(在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供)
办理地点: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56991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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