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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注册许可
发布时间:2015/6/25 16:12:5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执业医师注册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条件:

执业医师资格: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五年;

3、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办理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6个月内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9、注册过执业助理医师现申请执业医师注册者还应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办理地点: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56005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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