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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延续注册、省内变更初审
发布时间:2015/6/25 16:13:4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护士延续注册、省内变更初审

设定依据:《护士条例》、《河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办理材料

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56005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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