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申请条件:
1、符合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登记书》,一式3份;
3、有关医师(士)、助产师(士)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4、业务用房位置图及平面图;
5、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
办理地点: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办理电话:0312-6656005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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