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河北省专利资助申请
设定依据:《河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申请条件:资助项目在规定的年度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权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已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取得相关国家受理文件和交费凭证的“巴黎公约”的发明专利申请;已取得国际专利组织或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办理材料:
1、填写《河北省专利申请资助表》一式两份;
2、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提交专利证书和复印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提交专利证书和复印件;国外专利申请通过PCT渠道申请的,提交《PCT国际检索报告》;通过巴黎公约渠道申请的,提交相关国家的受理文件和交费凭证的复印件;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提交相关国家和国际专利组织授予的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3、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多项申请材料可提供一套);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在校生提交本人学生证的复印件,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办理地点:高阳县科技局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99519
办事流程:见附件
河北省专利资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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