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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方案
发布时间:2015/7/2 17:20:3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从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图斑情况看,我县违法用地总量较上年度大幅增加,针对我县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对象

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中的新增违法用地。

二、整改任务

对所有新增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到位,即罚款到位、没收到位、拆除到位、申请强制执行到位、追究刑事责任到位、纪律处分到位,并按时结案,确保我县违法比例降到15%以下。

三、整改安排

(一)落实责任。620日前各乡镇依据卫片下发的图斑数据,制定本辖区的整改工作方案,将违法项目逐个列出清单,逐个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及包案领导。

(二)限期整改。625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依据“共管责任机制”的要求,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法项目逐个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国土局要选择一个典型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案件),对整改工作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全面督导。625日至630日县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内容的真实情况、违法违规用地项目拆除到位情况、补办手续情况、查处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既查内业也查外业,做到全方位、立体性督导检查。

(四)强化问责。630日前由县国土局牵头,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参加,对各乡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方式为直接从图斑中选取违法占地面积大,特别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违法项目,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责任。

四、基本情况和整改范围

(一)基本情况。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涉及我县539个新增建设用地疑似图斑,面积2074.3亩。经核查疑似违法用地之设施农用地(WSY)图斑和疑似违法用地之临时用地(WLY)图斑共274个,有相关的批文;疑似违法用地之空闲地(WK)图斑125个;合法用地图斑6个,有合法用地批准手续;疑似违法用地(W)图斑134个,共涉及148宗地,面积185.26亩(耕地30.09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75宗、面积99.8亩(占用耕地23宗,面积14.6亩),住宅用地56宗、面积53.86亩(占用耕地16宗,面积12.78亩),养殖用地8宗、面积16.16亩(占用耕地2宗,面积1.59亩),商服用地5宗、面积7.54亩(占用耕地1宗,面积0.47亩),公共设施用地2宗、面积1.55亩(占用耕地1宗,面积0.65亩),交通运输用地2宗,面积6.35亩。

(二)整改范围。需对新增违法建设用地148宗,面积185.26亩(耕地30.09亩)进行整改,本着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分别情况、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查处整改工作。

1、工矿仓储用地75宗、面积99.8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23宗,面积14.6亩。

1)占用耕地23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拆除,复耕复绿。

2)占用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52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处罚到位后,依法完善审批手续。

2、住宅用地56宗、面积53.86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16宗,面积12.78亩。

1)占用耕地16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拆除,复耕复绿。

2)占用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40宗,用地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查处到位后,依法完善审批手续。

3、养殖用地8宗、面积16.16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2宗,面积1.59亩。

1)占用耕地2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拆除,复耕复绿。

2)占用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6宗,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4、商服用地5宗、面积7.54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1宗,面积0.47亩。

1)占用耕地1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拆除,复耕复绿。

2)占用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4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处罚到位后,依法完善审批手续。

5、公共设施用地2宗、面积1.55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1宗,面积0.65亩。

1)占用耕地1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拆除,复耕复绿。

2)占用建设用地1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处罚到位后,依法完善审批手续。

6、交通运输用地2宗,面积6.35亩。

占用建设用地2宗,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处罚到位后,依法完善审批手续。

五、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成立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

(二)落实整改措施。各乡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摸清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基本情况,分类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到位,将违法比例降到15%以下。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依法坚决拆除复耕;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的前提下,抓紧补办用地手续。

(三)按时上报整改进度。623日起,各乡镇要采取日报告制,每天下午17:00前将整改工作情况上报县国土局。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由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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