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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阳县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8/25 9:36:4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阳县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

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高阳县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817

 

 

 

 

 

高阳县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

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首都重大纪念活动期间安全供电,保障高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河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15]681号)及《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河北省电力条例》为依据,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植树、违章建筑)等威胁电网运行的安全隐患,整顿电网外部运行环境,坚决遏制由于外力破坏引发线路跳闸事件的发生,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安全运行,确保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供电安全。

二、工作重点

治理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违章作业、违章种植高杆树木、违章建()筑物,以及线路周边区域垃圾场、蔬菜种植大棚、广告牌、彩钢板等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

三、工作安排

()隐患排查阶段(814)成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县供电公司重新排查线下三违隐患,并将梳理、汇总隐患台帐于814日前报县隐患排查工作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署本次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和属地原则将隐患分解到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梳理隐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员,于815日前报送县隐患治理工作办公室。

()隐患治理阶段(815831)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突出重点、明确职责,立即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隐患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凡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未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施工作业,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的,由供电公司中断供电,并报当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线下固定机械施工作业点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立即制止违章行为,下达停工或安全告知书、隐患通知书。二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协助作业方设置现场安全警告、警示标志、限高标志等安全设施。对于严重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现场,要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和指导。三是建立与固定作业场所作业方的联络机制,督促、指导作业方落实安全措施。

2.对线下违章种植的高杆树木或保护区外已威胁线路安全的超高树木,属于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清理。私营单位或个人树木,符合赔偿条件的,参照《保定市输变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电建办[2011]2号)给予树木所有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并签订《树障清除协议》。对拒绝配合树障清理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尚未构成威胁或暂时修剪移栽有困难的树木,要与树木所有人签订限期修剪移栽协议,由树木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期修剪移栽。

3.对于线下建筑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法进行拆除,拒绝拆除的按照《河北省电力条例》规定,采取中断供电措施。对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也要力争拆除,暂时拆除困难的,由所有人写出《安全承诺书》,保证不侵害电力设施安全,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对于线下蔬菜大棚、广告牌、彩钢板等易漂浮物户主做好清理、固定工作,对周边垃圾场所要进行清除,防止因风刮异物造成线路跳闸事件。

4.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建立吊车等大型车辆(机械车辆)驾驶员信息,并对其进行护电宣传。县安监局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年审、培训,对辖区内吊车、水泥泵车、挖掘机等工程特种车辆驾驶员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学习。

5.县公安局要依法严惩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执法和现场取证。依法、从快、严惩一批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物资回收、废品收购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非法收购电力器材的,坚决打击。

()督导检查阶段(全过程督导到95结束)。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县隐患治理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向县隐患治理办公室说明情况。对由于三违导致线路跳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四、工作要求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要充分认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确保各级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转。

()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县发改局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牵头部门,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调度、协调、通报、考评、问责;县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阻挠专项工作违法行为和涉电犯罪案件;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电网环境隐患明细,参加联合行政执法和具体清障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负责对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用户中断供电;县林业局负责协调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内涉及电网安全的树木清理,办理砍伐手续,并避免在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及变电站周围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县执法局负责本部门所属影响电力线路运行的树障的修剪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外环路及其他所辖公路两侧线路保护区内行道树木的砍伐修剪;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负责对中心城区内保护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合法性进行判定,为拆除违章建筑、构筑物提供依据;并对属于非法占地、违规建设的予以拆除。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 加强调度,重点突破。各单位每周五将《治理成果统计》报县隐患治理办公室。县隐患治理办公室每周一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 全面总结,严格奖惩。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831前将工作总结报县隐患治理办公室。办公室将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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