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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就业服务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9 10:16:5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冀财社【2011154号和冀人社发【201324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条件、补贴标准、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女4050

补贴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办理就业登记(由现单位出具灵活就业证明,无单位由社区、居委会出具)。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个人申请

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66%

补贴期限: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是年龄为准)。

2、其他连续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办理就业登记(由现单位出具灵活就业证明,无单位由社区、居委会出具)。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40%

3708

60%

5556

100%

9252

4、个人申请

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66%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

审批期限:截止2015年底

二、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

3、存档证明。

4、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票据原件及复印件(A4)。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折(银行卡)首页复印件(A4)。

6、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A4)。

三、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到就业服务局换领新《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登记时间:2015915---20151025日。

地点:高阳县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635351

                                                      高阳县就业服务局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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