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高阳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于2012年8月份正式启动,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员、资金方面给予极大支持。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共调查土地1820宗,涉及4镇5乡180个行政村,确权面积494.85平方公里,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界线更新,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主体确认,基本建成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
6月30日,市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外业核查、内业检查(土地登记资料、数据库成果、文件资料成果)等方式,对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实地对测量点进行了抽查,核对了界址点之间的长度。验收组一致认为:我县权属界线及标注准确规范,与实地基本一致,达到了确权登记的技术要求;内业检查(土地登记资料和数据库检查),资料齐全规范,图件资料完整、登记程序合法,达到了土地登记发证的技术要求和数据库建设要求。 下一步,我县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巩固验收成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前谋化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