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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查处整改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6/6/23 17:08:0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查处整改

工作情况通报

高政字【2016】45号

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省、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县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政府对环保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为依托,将科技手段与信访举报等环保工作相结合,形成环境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确保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全县环境质量实现较大改观。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工信、住建、水利、国土、安监、工商、交通、公安、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严格责任。制定并印发了《高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高政办[2015]20号)和《高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高环领办[2015]1号),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方法步骤,严格责任分工,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同时,县政府组织成立大检查活动督导组,对各相关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完善机制,形成常态。县环保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依据各自职责,协同作战,切实加大对敏感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清查整治力度。利用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员、公安机关及信访举报电话等渠道,建立了常态化走访排查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工作,增强主动出击意识,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完善举报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69”举报平台作用,快速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了随接随交办和即时调度的目标,切实提高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时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条幅、广告牌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和数字电视频道定时或滚动播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利用环境日外出宣传环保常识、法律法规,解答公众环保问题;利用广告牌及社区公告栏为公众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唤起公众广泛参与。另外,在全县实行所有排污企业签订环保守法承诺书,所有排污企业设立污染源监管公示牌及污染治理工艺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将监管责任落地生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按照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13]11号)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现建成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9个,三级网格181个;各相关县直部门、乡(镇)、村(街)全部按要求制定了各项制度及上墙展板。另外,按照环保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网格化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及各级网格在环境监管中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重点企业自律体系建设情况。按照河北省环保厅制定的《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指南》(试行)要求,我县积极落实,精心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环境监管自律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我县2家国控重点排污企业(河北三利毛纺有限公司、高阳县碧水蓝天水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自律体系建设,编制了“三图一册”(绘制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和环境管理现场巡查操作规范),公开于企业醒目位置。另有纳入排污申报登记企业92家,目前已全部完成公开承诺,签订公开承诺书,自律体系建设工作已完成,正在等待市审核验收。

(三)环境信息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分类依法处理。为深化环境政务公开,让社会公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县政府网站开通信息公开专栏,所有公民均可自由查询公开文件,包括政务公开、环境审批、环境监察、项目管理等各类环保公开信息,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污染源监管档案和动态数据库建立情况。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17号)和《保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保环领办[2015]4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污染源监管档案和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网上填报工作。污染源监管档案的建立和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所有单位的网上填报工作已于2015年6月份完成,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中录入企业92家。同时,对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工作已按时于2015年7月底完成。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开展项目清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实施分类处理,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二)加强环境案件查处。进一步用好新《环保法》,对偷排偷放和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组织公安、环保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真正把法律的权威树起来,让更多的企业脑中有法、心中畏法、行为依法。

(三)推进检查成果应用。我县将充分利用此次环保大检查汇总的环境管理信息,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帐,为今后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夯实基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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