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排查治理,严禁冒烟起火,加大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巡查管控力度,并设立禁烧工作站,鼓励群众对大气防治行为进行举报。
二是强化宣传督导,健全响应机制,在镇召开的九点晨会就禁烧工作安排部署,普及宣传并通报进展情况。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502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