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制定了《毛巾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编写了《毛巾类产品质量巡查工作手册》,组织完成了346家毛巾生产企业信息化数据录入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和产品质量承诺书。
上半年共监督抽查毛巾企业107 家,6家不合格,从检测结果看,我县毛巾产品未发观含有违禁成份,主要不合格项为PH值超标。
在规范整治毛巾企业的同时,加强了对毛毯企业和纺纱企业的监管,严禁纱厂使用黑心棉进行生产,责令企业建立完整的进出库台帐,责令毛毯企业在销售外包装标识“不得用于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语,并建立落地绒销售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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