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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阳县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发放工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 8:07:0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阳县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发放工龄补助

     

为妥善解决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本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保障民生的原则,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保定市农业局关于为原办脱产农业技术员发放工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范围

(一)现为高阳县户籍,上世纪60-90年代,为解决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不足问题,由县农业部门和人民公社组织招聘的半脱产农业技术员。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岗位后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半脱产农业技术员。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60周岁的,从2016年7月起享受工龄补助。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半脱产农业技术员不享受工龄补助。

二、执行标准

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按月发放。

三、认证依据

坚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龄认证原则。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认定的依据。

(一)县农业部门保存的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

 (二)县和乡镇财政部门保存的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补贴发放表或工资发放表、农民技术员定级晋升呈报表等。

(三)县人社部门保存的能反映其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作经历等资料。

 (四)原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保存的能反映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的有效信息资料,如工资或补贴表、分工表、考勤考核表、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荣誉证书等。

 (五)个人提供的并经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核实的能证明其半脱产农业技术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有效原始材料,如农民技术员证书、聘书等原始资料。

(六)能证明其半脱产农业技术员身份及工作年限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于经多方查找确实没有物证,或物证不充分的,采取组织查证的方式进行认定。查证对象应在3人以上,应为在所需要证明年份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现仍为本县公职人员的领导、同事等(不含亲属)。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

符合相关条件的原半脱产技术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到所在乡镇进行登记审核。

    1.个人申请书一式两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相关原始材料及证明材料。

(二)审核认定

1.个人向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乡镇进行初审核实,填写《高阳县半脱产农业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表》(附表3),报县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3.县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结果在乡镇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填写《高阳县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补助发放审批表》(附表4)、《高阳县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汇总表》(附表5)。

6.县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批的名单发放工龄补助。因区域调整、政策性迁移和婚姻等原因,致使户口迁移到外县(市、区)的符合条件人员,由本县办理。

五、发放办法及资金来源

符合条件人员的工龄补助由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发放。所需资金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

六、实施步骤

我县发放补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25日)

县级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2017年1月26日—2017年3月10日)

申请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登记造册,报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程序审核批准。

第三阶段:补助发放(2017年3月11日—2017年3月31日)

领导小组按照认定结果填写相关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工龄补助,工龄补助发放工作进入常态。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县政府成立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发放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成员由农业局、财政局、人社局、监察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我县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成立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认定工作小组(附件2),成员由农业局、人社局、监察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认定工作。各乡(镇)也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业、人社部门负责人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发放工作。监察、信访、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工龄补助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因此,在对人员身份和工龄认定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1. 高阳县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

2. 高阳县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认定工作小组

3.高阳县半脱产农业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表

4.高阳县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补助发放审批表

5.高阳县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汇总

                                                    

                          


附件1.

高阳县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      

 长:王素芬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海欣  政府办主任科员

        王鹏飞  县农业局局长

 员:赵彦斌  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李万斌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马海猛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艳萍  县监察局县直第三工委副书记

李连喜  县信访局副局长                

   高阳镇镇长

李万顺  西演镇镇长

韩立通  庞口镇镇长

王全安  邢南镇镇长

吴敬芝  晋庄镇镇长

梁思源  蒲口乡乡长

许景阳  小王果庄乡乡长

刘贤栋  龙化乡乡长

孙明亮  庞佐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鹏飞同志兼任。


附件2.

高阳县原半脱产农业技术员工龄认定

 长:王鹏飞  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赵彦斌  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马海猛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艳萍  县监察局县直第三工委副书记

 员:李勇真  县农业局科教股股长

        宋秀新  县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齐悦然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张学宾  县人社局人事股股长

        李贺鹏  县监察局科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科教股,办公室主任由赵彦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勇真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时间联合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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