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困难计生家庭子女就学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卫计局、计生协决定对2018年 “寒门学子”开展救助活动。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计生家庭子女,参加2018年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是本地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2、考生已领取二本以上院校入学通知书。
3、考生家庭条件确实困难。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优先;考生父母有亡故、残疾或患有大病、慢性病情况者优先;单亲家庭条件困难的优先。
4、不予资助的考生:家庭存在违法信访、不稳定因素的考生原则上不给予资助;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一般不给予资助;减免学杂费的军(警)校生、国防生一般不给予资助。
二、资助方式
这次助学救助活动本着“能力所及、综合衡量、把握标准、特困优先”的原则,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资助(考生入学后不再继续资助)。县卫计局、计生协根据资金总额和各乡镇摸底上报的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确定2018年资助考生基本名额,资助金由县卫计局、计生协统一发放。
三、资助要求
1、选准资助对象。按照资助对象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家庭情况和个人信息,严密组织调阅相关佐证材料、到考生毕业学校调查、入户实地考查等,综合衡量、准确选定最困难最急需的学生作为资助对象。
2、资助金发放程序。县卫计局、计生协在完成对救助对象的审核后会及时通报各乡镇卫计办、计生协。各乡镇卫计办、计生协要按照县卫计局、计生协确定的名单,在学生所在村(居)予以公示三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由乡计生协有关人员携带填报完整的申请表报县协会,县计生协将于8月30日前将助学资金交付到考生或其监护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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