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4日我县组织召开全县印染企业用水排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以后,污水处理费征缴办公室分批次、分问题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就具体问题的具体整改提出了指导意见和限期要求。
一是要求企业清醒认识和正确判断当前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形势,转变思想,打消侥幸心理,合理规划自身企业的环保投资或转型方向,立足长远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迅速、及时整治和规范水的使用、治理和排放。
二是要求企业严禁采用不合规不合法手段实现部门之间数据比对相符,征缴办将依据总表、总站、总厂数据及电、汽、生产监察记录等大数据进行比对倒查,一追到底。发现问题,不仅追缴并罚款,同时报请县政府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是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的具体整改意见,要求企业于月底前达标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