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分局
高阳县公安局
高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阳县应急管理局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三月三”期间防治大气污染、文明敬香的通告
高阳县毗邻雄安新区,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为确保庙会期间平安运行,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防止重大火灾发生,进一步规范“三月三”庙会期间的敬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佛协发布的《关于在全国佛教界继续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院活动的倡议书》,决定在“三月三”期间,实施文明敬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文明敬香。弘扬中国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敬香、净化空气、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关爱健康。
二、禁止烧香山。烧香山严重污染环境,作为敬香群众,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相互监督,坚决抵制烧香山、烧大香、烧粗香、烧成捆香、烧劣质香的行为,还社会一方净土蓝天。
三、依法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烧香山、不文明敬香、散布迷信思想的,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污染环境、妨碍公务、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分局
高阳县公安局
高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阳县应急管理局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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