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贯彻落实省市残联精神,保障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高阳县残联现将2019年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进行教育资助规定公布如下:
一、资助范围
对当年考入全日制 (含特殊教育)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院校的高阳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高阳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对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贫困残疾研究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
(二)对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贫困残疾本科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
(三)对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四)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残疾研究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4000元。
(五)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残疾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六)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
(七)对所有残疾专科生、中专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中专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
(八)对所有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按照上述学历救助标准,由市级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资助对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
(三)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四、提供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三)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五)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六)学生本人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的需携带户口本。
五、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携带相关申请材料于8月30日前到高阳县残联教就部报名,联系电话:6632930,663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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