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安全,医疗保障局根据本月开展防“欺诈骗保”工作安排,创新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力度,对医疗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风险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决定对县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病历月审制度。首先组织召集县医院、中医院医疗、医保、护理、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然后对县内民营医院7家、县外9家医院抽取9月份全部的病历、清单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是否存在伪造医院检查化验报告单;是否存在放宽收住院标准、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无指征治疗、虚假诊断;是否存在超审批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报销、虚记多记医疗费用、医嘱与检查用药不相符、串换药械和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无确凿依据超量用药、超适应症和禁忌症用药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多收费现象。
对发现的问题,局领导高度注视,着重对个别医院进行了约谈。并召开了由主管局长、监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主管副院长、医保科长参加的通报会,同时邀请医疗、护理、物价专业人士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会后对参会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要求,一是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患者就医的每一个环节要求,从医疗服务项目设置范围、诊疗项目管理到用药管理,服务质量到费用控制等都要细化,并明确界定,保证协议执行。二是在费用方面,认真对照各项费用和收费价格,严格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的审批。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健全了医疗保险监管体系,实现从源头防范、流程规范、长效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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