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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异地就医可实现线上自助备案
发布时间:2019/11/14 15:50:0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方便广大群众异地就医,我县简化参保人员因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实现线上备案“零跑腿、不见面”。

我县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即可自助办理线上备案。城乡居民也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城镇职工也可在统筹区域内就诊医院办理线上转诊备案手续或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本人办理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和就医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政策待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在异地直接划社会保障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如因故未能直接划卡结算的,则需回参保地进行手工结算,此种情况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医保报销政策。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工作(务工)人员等,需承诺备案半年内不变更异地就医地,已经备案的仍可持社保卡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需转往统筹区外就医的参保人员,通过线上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时,仅需验证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基础信息,也可上传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备案表。备案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暂定为一年。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办理。同一病种后续疗程需再次异地住院治疗的,仅需验证参保地基本个人信息和卡状态即可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备案仅限参保人因疾病导致的异地住院治疗,不适用于意外伤害、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等情况。我县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特殊情况(如病情紧急),可不受异地就医备案管理限制先行住院,10日内可在网上补办备案手续。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可查询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异地定点医院和省内异地定点医院、药店(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

详细操作流程请点击此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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