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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1/23 19:58:5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32号)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1月24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整体好转,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基本结束。11月24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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