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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利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 17:03:5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剔除交通安全隐患,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促使驾驶员养成文明驾驶的习惯,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19年12月15日起,辖区内的国省道路段以及主城区电子警察,将增加抓拍车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以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如:驾驶时玩手机、吸烟、吃东西等)并予以相应处罚;新增对高阳县群芳路路段(上林苑南门口),开通全路段违法停车的抓拍;新增在邢南五叉路口处黄网格线内禁止停车的抓拍,我大队已在上述街道设置了标志标牌,施划了交通标志、标线。望广大驾驶员同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好高阳县的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公告结束后,新建系统将于2019年12月15日正式启用凡是在上述点位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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