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9年度我县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20日
报销所需材料:患者报销时需携带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保定域外就医的财政票据、处方、检验报告、《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外购药品、外地检查审批表》。
申报地点:高阳县医疗保障局205房间
咨询电话:0312-665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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