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高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侯志森为高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任 命:
崔广芝为高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决定免去:
李立新的高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刘永生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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