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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2/1 20:49:4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当前形势下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餐饮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每一个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规范餐饮行业经营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现将餐饮业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1、取消或暂停集中餐饮消费活动。则上不再组织、举办、承办城乡各类群体性聚餐。对已预定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应主动与客户协商取消,无条件退还订金。要采取合理方式引导、满足餐饮消费需求。  

    2、严格把守食品原辅材料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做好进货台账登记。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和现场宰杀畜禽动物。  

    3、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强化对食品加工、贮存、供餐环节的管控。食品操作间的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相对分开,食材加工严格保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4、严格餐饮服务场所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工作。强化餐饮服务场所、电梯间、人员通道消毒工作,保持营业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坚持一日一消毒、一周一大扫除、对下水道和门店周边地面一月一彻底清洁消毒;每餐餐具和加工用具必须经充分消毒后方可使用。

    5、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坚持每天检测体温,从业人员全部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且每天更换,对存在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员工,按卫生健康防疫部门预案及有关规定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对来自、近期到过疫情地区或接触过疫区归来人员的家属及员工,劝导其自我隔离或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6、强化消费引导分流。设立防控提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劝导来自疫区人员、与疫区人员接触者谢绝进店消费,严禁发烧人员、未佩戴口罩顾客进入,对消费者进行体温测试和登记,如发现前往就餐顾客存在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按卫生健康防疫部门规定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处置;配备消毒剂、洗手液供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使用;倡导公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弘扬传播正能量,不传谣、不信谣。

    7、不符合上述要求、未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的餐饮单位不得擅自营业。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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