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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2/14 12:15:2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预计2020年2月14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县于2月1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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