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公告公示
高阳县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政策摘要(二)
发布时间:2020/3/5 17:24:3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四、优化政策服务(工信局、行政审批局)

(一)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更新生产设备,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设备购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开展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按照设备投资的20%左右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二)扶持工业设计发展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可以申请上级资金,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设立高阳县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主要用于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购买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活动举办、专业设计机构和人才引进、设计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宣传推广、奖项奖励等。

(三)暂停线下服务,实行网上审批。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政务服务中心线下业务办理,对实体大厅实行封闭式管理,利用微信公众号(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布“企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和业务咨询电话,群众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服务平台等进行线上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五、强化要素保障(供电)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低用电成本。

1.电力用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不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用户可在当月(当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

2.电力用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2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1日。

3.对于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4.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柜办理暂停、减容业务的,执行“零证受理”,在用户提供准确的用户编号后即可发起业务流程,并告知需准备的相关证件,用户申请表单及相关证件在疫情防控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收取。

5.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二维码链接实现线上办电。

6.针对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因防控需要封闭管控的社区、村庄等,结合实际,推行上门服务,实现用户办电“零跑腿”。

7.疫情防控重点用户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办理新装、增容、临时用电业务,高压用户资产分界点以上、低压用户表箱以上由供电公司投资,涉及业扩配套电网工程纳入业扩应急项目包管理,“先实施、后备案”,用户办电“零投资”。

8.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疫情防控重点用户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502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