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和死伤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公安局与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警医合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医疗救治网络,打通交通事故救援通行“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一、建立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网络
市公安局与市卫生健康委确定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保定市第一医院、保定市第二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保定法医医院为市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定点医院,负责市区内救治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急危重症诊疗工作。各市、县分别确定一家本级交通事故救援定点医院,高阳县医院为我县交通事故救援定点医院。
二、建立交通事故重伤员医疗救治专家库
市公安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组建交通事故重伤员医疗救治专家库,从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定点医院中,选拔聘请急诊科、骨科、神经外科、心脏外科、普外科、重症医学科等学科领域专业技能优秀、实践经验丰富的副高级以上医师组成专家库,负责指导和参与各地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专家库名单详情见保定公安交管网:www.bdjjzd.cn)
三、建立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事故发生地至医疗机构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加强路面秩序管控措施,必要时可采用警车带道、强行疏导等办法,打通交通事故救援通行“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确保交通事故伤员第一时间送到医疗机构。
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要建立交通事故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交通事故伤员优先服务流程,不受挂号、办理手续、排队就诊等条件限制,提高救治效率。医疗机构要积极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中止抢救,并做好相关后续治疗工作。
四、做好交通事故救援应急保障工作
各急救中心(站)和市中心血站要做好交通事故伤员的紧急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工作。各急救中心(站)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和转运工作,加强与救援点医院的沟通衔接,确保院前院内信息通畅;市中心血站要做好血液应急储备,保障救治需要时的血液供应,与救援点医院共同建立交通事故紧急医疗救治网络。
附: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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