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外来引进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各类优秀外来引进人才扎根高阳,奋发有为,高阳县即日起全面启动“十佳外来引进人才”选拔管理活动。
选拔管理范围
全县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等工作,具备较高经营管理和技术技能水平,表现优异,为高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优秀外来人才。选拔管理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两类。
选拔管理条件
高阳县“十佳外来引进人才”应具备基本条件:(1)非高阳户籍人才在高阳县创业就业的;(2)年满21周岁,一般不超过57周岁,在高阳县依法创办企业3年及以上,或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3)爱党、爱国,热爱高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团结互助,在工作单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4)依法纳税缴费,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经营管理类选拔条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选拔管理。从事企事业经营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形成了一套具有独创性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位居全县同行业先进水平,在产业升级、品牌创建、环境保护、扶贫攻坚、疫情防控和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专业技术和技能类选拔条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选拔管理。(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2)承担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科研项目上有突出贡献;(3)主持或参与重要发明创造、重大技术或工艺革新,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在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技术引进、设备维护使用和运行保障等方面,掌握关键技能,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排除技术障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5)在专项技能和传统行业领域,为传承或创新传统工艺做出突出贡献,掌握绝技绝活;(6)在国家、省级、市级专业技术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选拔管理程序办法高阳县“十佳外来引进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在高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8月10日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由所在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党委研究确定后,推荐材料报至县委人才办,经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初评、公示、审定等工作,9月份进行命名表彰。
获选有关待遇
获评高阳县“十佳外来引进人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管理期为两年,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人才津贴、进行健康体检、订阅书报和其他政治经济等待遇。 高阳县“十佳外来引进人才”选拔管理详细事宜可咨询高阳县委人才办或上级党委。高阳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669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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