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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阳县“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7/21 16:18:3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性调整,集中推进“四个农业”建设,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并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保定市“粮改饲”示范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种养结构优化,促进奶业振兴,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的积极性,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降低饲草料成本,促进草食家畜养殖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实施原则

(一)以养带种,需求拉动。根据当地牛羊等草食畜的养殖情况,在奶牛、肉牛、肉羊生产优势区域,积极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合理确定“粮改饲”面积,实现就地就近转化。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涉及青贮饲料的种、养、收、贮、运等主体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三)明确主体,突出重点。“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为主,支持养殖产业集中、种植基础较好、种养户(场)积极性高的优势区域率先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收贮”环节给予适当补贴,增加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的全株青贮饲料饲喂总量,扶持以全株玉米青贮为重点的青贮饲料生产,推动我县种植业结构调整,提高草食畜牧业的科学饲养水平,促进规模养殖场提质增效。2021年全县粮改饲项目任务收贮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全株青贮玉米生产总量达到2.5万吨以上。

四、实施区域

2021年“粮改饲” 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符合补贴条件的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全株玉米青贮专业收贮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

五、实施步骤

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报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7-8月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对“粮改饲”和全株玉米青贮进行培训;报送青贮项目任务申请书,落实种植全株玉米(饲草)地块,督导养殖场、专业青贮企业签订全株玉米(饲草)种植合同。

2021年8月-9月,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审核、公示。

2021年10月,县级初步验收,对收贮量进行实地测量并公示。

2021年11月-12月,报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自查总结。

六、资金管理

按照申请承诺和下达资金数额,做好2021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完成全年粮改饲任务。

(一)资金预算及安排

1.2021年市局下拨我县“粮改饲”项目补助款123.4万元。根据市局《2021年保定市“粮改饲”试点市申报操作程序》的通知要求,按照今年的任务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青贮饲料补贴和青贮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按完成任务总量,确定每吨补助标准及项目单位实际补贴金额。按照收贮主体实际收贮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每立方贮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料补贴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贮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苜蓿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每吨补贴不得高于60元;青贮窖每立方米补贴不超过120元,地面堆贮场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50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

实行台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做到款物相符、帐款一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不得挪用项目剩余资金,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1年“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实施,狠抓政策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到场、到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饲草种植加工业。

(二)实施精准化管理。“粮改饲”项目工作所需表格、图纸板式、项目单位资料内容、检查验收标准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确定信息报送人员,以补助资金受益对象为节点,按照饲草料种植面积、生产方式、产量、效益和养殖使用效果,实施精准统计,按时填报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和省农业农村厅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要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将自评报告、项目资料和项目工作总结等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和验收。县级自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做到草、窖、款一致。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


政策解读:2021年高阳县“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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