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报量工作,确保报量准确率100%
为保证各批次集采药品耗材上报预采量准确,医保局建议医疗机构结合上一年度采购情况,通过组织召开院医师会、辖区乡医用量征集会等方式汇总确定本年度协议量,确保报量准确率100%。
二、强化签约工作,确保药品耗材供应100%
为保障人民需求药品耗材及时配送到位,在药品落地执行前,医保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通知医疗机构完成配企签约工作,确保药品耗材供应无缝隙衔接,并将短缺药品耗材及时向配送企业反馈,与其共同商定解决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用药耗材不间断。
三、强化监测工作,确保协议完成率100%
为确保各批次药品耗材在周期内准确完成,首先,强调医疗机构进行采购时根据协议规格进行采购,避免出现错采现象。其次,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采购计划进行分批采购,杜绝周期即将结束突击采购行为。
截至目前,已组织实施4批国家药品、3批省药品以及人工晶体、冠脉支架、输液器等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药品耗材预付金215万元,有效推动了集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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