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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全面推行“阳光低保”
发布时间:2014/5/19 16:59:3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阳县民政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落实好城乡低保这项惠民政策,以“低保听证”为突破口,将享受低保“入围”的第一关交给群众,公开听证评议低保,让城乡低保在阳光下运行。高阳县民政局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听证评议暂行办法》,并于20144月,在高阳镇东田果庄村召开了农村低保听证现场会,全面推行阳光听证制度。“低保听证”就是以村(或社区)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开听证会,组织村(居)两委成员和村(居)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80%以上代表通过才能确定为低保初选对象,“让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新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有举报或群众反映较大的在保户都要通过公开听证进行低保评定,没有听证的不予审批。“低保听证”以公开促进了公平,使城乡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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