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轮换县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我县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通告如下:星期一:尾号5和0限行;星期二:尾号1和6限行;星期三:尾号2和7限行;星期四:尾号3和8限行;星期五:尾号4和9限行;县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区域、类型,依照依照2020年12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县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执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为减少机动车尾号限行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实现与我省实施限行措施的设区市统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1年10月8日起,对限行措施进行两项调整:一是每日限行时间从7:00-20:00调整为7:00-19:00;二是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的标准调整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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