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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无牌照电动执法车  
来信时间  2018/8/15 20:57:22
来信内容  执法电动车未安装任何号牌,上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责任单位  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18/8/22 11:21:44
回复内容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即对此事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工作需要,该局于2016年12月份,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采购公安部指定执法专用电动车6辆,已全部缴纳交强险,主要用于街道巡查,由有驾驶资格的人员低速驾驶,低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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