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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许亚丽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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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0305
许亚丽
住宅
工农路
42号院
公告单位: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