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群众举报遗体运输车辆乱收费,为整治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根据民政部等八部门联合作出的《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规范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公告如下:
一、运送遗体应当使用殡仪服务专用车,特殊情况经民政部门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异地死亡的遗体确需外运的,经相关手续后,由殡仪服务专用车运送。
二、禁止社会车辆、医疗救护车辆、个人非法改装车辆等私自接运遗体,殡仪馆不得非法接收。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依法予以处罚,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县殡仪服务专用车为:冀FDM705、冀FK50J7,车体张贴“河北殡葬”和服务电话0312-6639238,目前经发改部门审核定价:10公里内120元/次,10公里外每公里加收3元(以行车里程计,接运双向收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四、公告于2024年8月15日执行。
请广大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2-6633768、6639238
特此公告。
高阳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