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红太、李章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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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北街5号的房产原权利人为:郑文郁;原土地证号为:国用(高)字第8900012号;原房产证号为:高政房字第0459号;现房屋产权人为:张红太 李章莲。经双方申请,于1997年8月21日在原房管所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产证号为:高政房字第0459号,权利人为:张红太 李章莲。由于历史原因,未同步办理土地转移登记,该房产权清楚无争议,现办理房地一体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和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2-6656513
2026年1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