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5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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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3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3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12-6656513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高阳县西关
北环路西段北侧
因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房权证字第 000001366号)时提交的相关资料与《关于确定西关村王淑敏等四户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高政(2000)  05 号]不一致, 故需对房屋所有权证书予以更正。
办理更正时请提供与
[高政
(2000) 第05号]处理决定一致的产权资料办理更正登记
 
 
 
 
公告单位: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