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高阳县庞口镇石庄小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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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事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高阳县庞口镇石庄小学
不动产坐落:高阳县庞口镇石家庄村
不动产面积:9006.78平方米
用途:科教用地
使用权类型: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长期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6656513
 
 
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