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冀(2020)高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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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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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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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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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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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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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2020)高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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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商贸城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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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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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家园3号楼2单元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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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