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屹然公园小区不动产权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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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屹然于2005年09月29日购买高阳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坐落于公园小区4号楼3单元501室的不动产,现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之规定,现将以上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利害关系人务于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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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