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终止高阳县邢家南镇辛留佐村刘志辉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发布机构:高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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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阳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依其主动申请,自2026年7月30日起,终止高阳县邢家南镇辛留佐村刘志辉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