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农区蝗虫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危害,充分发挥蝗虫监测防控资金作用,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二批)使用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2号),我县5万元资金用于蝗虫防控,拟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药进行蝗虫防控,防治适期为8月下旬,防治面积0.5万亩,每亩补贴10元,确保“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我县决定在县内公开比选1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我县蝗虫中发生密度较大的区域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法人资格。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年审合格;在县植保部门备案。
2.有完备的固定场所。具有固定的办公、技术咨询场所,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药械仓库。
3.有先进高效的植保机械。拥有植保无人机3架以上,日作业能力不低于1000亩,并有相应的操作人员。
4、本次飞防为带药飞行,服务组织要有农药经营许可相关证明。
5.有良好的社会口碑。近两年内,服务组织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施药作业中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
二、申报材料
1. 2026年农区蝗虫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服务组织的作业能力、人员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信用的证明资料(如有)。
三、比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机械和办公场所实地勘查。提出1家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荐名单。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地点:高阳县农业农村局201室,联系电话:6600519。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