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要求,按照《河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权责清单、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9个政府部门、锦华街道办事处和7个镇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开如下(具体调整详见附件)。调整后,高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权责清单事项由2类46项调整为2类42项,高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事项由3类13项调整为3类11项,高阳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事项由6类209项调整为6类210项,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事项由5类485项调整为5类890项,高阳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由5类10项调整为6类17项,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清单事项由8类114项调整为8类144项,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权责清单事项由6类18项调整为7类18项,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事项由4类76项调整为3类171项,高阳县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事项修改实施依据12项;锦华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事项由6类154项调整为6类59项,7个镇权责清单事项均由6类153项调整为6类59项。
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权责事项予以固化,清单公开后,县政府及各部门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调整、权力事项增减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