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阳县十五届二次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25 发布机构: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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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阳县十五届二次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3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韩兰委员:
您所提关于“加强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1月,在高阳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取缔了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22年,根据省公安厅、市局及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我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上牌后可依法购买保险,为驾驶人道路行驶提供了安全保障。下一步,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对符合国家机动车认定标准,进入机动车登记目录的电动车车型,依法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对无牌、无行驶证、无驾照的电动车进行依法处罚,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