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颖委员:
您所提《关于多方协同 标本兼治 为高阳县校外托管机构系好“安全绳”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我局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我县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县开展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对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午托班学生“小饭桌”的食品安全,为切实保障我县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管,规范“小饭桌”的餐饮服务行为。
(一)严把准入关,坚持公示制度
学生“小饭桌”开办者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经营,对未获得许可或登记备案的学生“小饭桌”坚决不允许经营。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1.要求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管控食品贮存及使用、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并签订《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2.建立健全学生“小饭桌”监管档案,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
3.定期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规范其操作技能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培训,落实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为全面落实“小饭桌”开办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2月28日下午,我局联合县教体局在西街小学报告厅召开2026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议,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小饭桌”负责人共580余人参加会议。
(二)多次组织全县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线上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操作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消费者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