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益分红发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0 发布机构: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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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县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基本情况,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我县于2021年投入2179.45万元,在尊重脱贫户意愿的基础上,以产业项目为主,实施资产收益分红项目。按照镇(街道办)与企业签订的高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中每年对脱贫户进行保底分红的约定,我县享受此次分红的脱贫1407户2701人,共计130.76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具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分红明细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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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阳县2021年第十一批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分红明细表
 
 
 
 
 
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