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民政局关于严格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支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发布机构: 高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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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民政局
关于严格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支援有关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支援有关工作,按上级精神,现将先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请示报告。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开展活动,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要在上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民政部门指导下行动,不得自行其是、擅自行动。
    2、强化责任落实。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各养老服务机构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养老服务防疫支援,对开展养老服务防疫支援的机构,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3、组建应急支援队。各机构要于4月11日10时前将本机构专业照护能力强、身体素质好的两名工作人员姓名、单位、电话信息报局养老服务股,局汇总后按要求组建我县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确保辖区内养老机构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能够随时按上级防领办和市民政局要求抽调专业照护人员支援相关养老机构。
 
高阳县民政局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