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1-2023)

发布时间:2021-03-18 发布机构: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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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2021年1月7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要发挥名师名校长领航作用。为了培养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及校长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名师名校长(2021-2023)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创新型、学习型、研究型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的健康成长,提升他们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让全体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能与技巧,从教师的道德品质修养着眼,从能力入手,搭建研究、分享、学习的平台,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拓宽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更新教育观念,进而从整体上提升我县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培养及评选
每年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拔160名中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培养完成后从近五年培养对象中每年评选出100名县级骨干教师,10名县级卓越教师,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成为我县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的骨干力量。
(二)成立名师工作室
每年从我县骨干教师库和名师库中择优评选出10名县级卓越教师成立县名师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由本县有一定影响力的同学科6-8名教师组成,教育和体育局每年对县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业考核,并评选出县优秀名师工作室。
(三)优秀科研干部选拔与培养
选拔80名中青年主管教学的领导干部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力争经过培养,促其掌握现代的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并从中每年评选出15名业务独树一帜、富有己见的优秀科研干部,作为学校的教学领军人物、校长的后备骨干力量。
(四)名校长选拔与培养
选拔60名中青年校长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促其成为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扎实、出色的学校管理能力的校长,并从中每年评选出10名具有市、县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的名校长。
三、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能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在教学一线上课,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
3.学校领导干部,近五年来必须坚持在教学一线上课,从事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河北省规定要求。
4.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在同行中领先,有较强的教研能力,曾承担过乡镇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教研任务、讲座等。
5.获得过乡镇以上荣誉称号。
(二)优秀科研干部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2.在学校中负责学校的教学、教研管理工作,经常深入教学一线示范教学、听课评课,学校教学成绩显著。
3.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强,能够引领团队展开教科研工作。
4.获得乡镇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不超过53周岁。
(三)名校长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男不超过53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3.教师满意度高,有综合协调能力,严于律己,以身示范,注重团结协作。
4.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优良,学校管理工作在同类学校中起示范辐射作用,学校获过乡镇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强,能够主持研究科研课题。
四、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
骨干教师、卓越教师、优秀科研干部、名校长等培养对象的选拔均采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议,确定拟入选名单,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
五、主要举措
(一)导师引领
每位培养对象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教育和体育局针对培训对象实际情况进行需求调研,找出共识,聘请相应专家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培养。
(二)读书计划
根据调研培养对象需求,每年开展同读一本书计划,开辟读书大讲堂、教学大讲堂、校长大讲堂栏目,定期进行读书与教学、读书与管理相结合交流汇报会。
(三)搭建平台
1.县域内平台。在培养对象之间搭建平台,互相取长补短,定期开展校际间的交流、观摩、主题研讨、跟岗实践等活动。
2.加强与县域外名校合作。搭建高端研修平台,组织培养对象县域外培训、学术交流、跟岗实践等活动。
(四)加强管理
建立动态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优秀科研干部、名校长进行专项评估,评估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和荣誉称号。同时,对新涌现出来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经考察批准,补充为培养对象,曾经被评为省市县骨干教师的人才一并纳入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一)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卓越教师、优秀科研干部、名校长纳入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才库,对评选更高级别的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卓越教师、优秀科研干部、名校长优先列入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省际、省外专项研修计划。
(三)每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名师工作室成员、卓越教师、优秀科研干部、名校长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骨干教师、卓越教师、优秀科研干部、名校长在晋职晋级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
(二)加强分工协作
县人才培养计划的各项工作,由人事股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和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对培养计划实施和监管,各相关业务科室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加强经费保障
工作经费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筹集解决。